
科研成果
文章推荐 方印 李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法哲学表达
2025-03-30 | 浏览量:10
作者
方印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教授
李杰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2期
内容摘要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法哲学需要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自觉更新完成其“一阶问题”的科学表达,才能更好地回应生态文明时代的新需求。欲破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法哲学科学表达命题,首先得从生态环境法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以及本体论四个基本论域出发,科学提炼出“一体二分”“两山三生”“整体系统”“四规合一”这四个标识性概念。其次要通过四个标识性概念的证成,深度揭示“主客一体、分不对立”“价值融创、全面增益”“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多元共构、协同规范”等四个方面的精神要义。这种表达因具有“语境—阐释”与“命题—论证”双重范式特征,做到了辩思与逻辑的有机契合,有助于构建生态环境法哲学知识理解系统。因具有“整合”“创新”“实用”的基因,可为生态环境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设计以及生态环境法治实践提供相应价值意义的指导。
关键词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法哲学;基本论域;标识性概念;价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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